六年了,家里换了一批碗,比原来的大些,颜色也更加鲜艳,做工明显更加精良,手摸上去,不会有粗糙的颗粒感。习惯了小碗,突然大了些,盛饭便没了个准头,始终有一团米饭在碗底迟迟不见消耗。窗外雷声滚滚,明明没有开空调,盛夏的天里却涌起一阵深秋的寒气,裹挟着水汽,催着脚气一阵发作。饭桌上的三个人面上一本正经地吃着饭,底下都双脚交叠摩擦着,暗自使着力,缓解难耐的瘙痒。
“后天是娘的二七了。”
没有人应他,这种日子写在期单上,反复读过念过千遍不止,不需要提醒,祭菜和贡果等一应物件早已完备,案上的檀香也从未断过。但是不说,双脚摩擦的声音未免太大了些,脚气令人无法得体起来,总要说些什么才能使气氛不那么尴尬。
儿子是幺儿,娘在连生了两个儿子之后,总盼着生个姑娘,姑娘多好啊,知冷知热,娘有什么贴心话都能跟她说。可惜怀胎十月,一朝分娩,竟还是个带把儿的讨债鬼。对女儿的执念使得娘把幺儿当女儿一样培养,虽然后来幺儿长得越发五大三粗,但却始终是个软和性子。开始是顺着爹和娘的安排走,后来爹娘老了,顺着大哥二哥,不争不抢,却又顾前顾后,全不见男儿果决的一面,这固然跟娘的强势有一定关系。
儿子十八岁那年,爹仍然是个代课教师,挣不着钱,全靠娘,三个儿子长得壮滚滚。老大高中毕业,没考上大学,学了电工,要去山东培训。娘坐在灶膛前,往老大的内裤上缝口袋。老幺从工地上结了一暑假的工资,甫一冲进家门,看见娘坐在那儿,火光映在她的脸上,竟是挂着两条莹莹泪痕,再低头一看,手中内裤也是半湿。
老幺第一次见着娘哭,但他没有问,娘把他当女儿,平日里什么话跟他说。三个儿子中,老二是个混不吝,油盐不进;老幺最亲近,像女儿一样贴心。唯有老大,从小就有自己的主张,爹和娘平日里待老大不亲近,心里却舍不得,就连爹走之前,都好像刻意跟老大夫妻俩独处了一日,当晚就走了。
娘十七岁就嫁给了爹,紧接着连生了三个儿子。日子穷到底的时候,没有鞋子穿,娘便赤脚,爬山砍柴、下河挑泥,娘的脚开裂结痂、结痂开裂,却是落下了两个后遗症,一是又大又畸形,一是总会无端开裂。娘的脚和老幺一样大,常常和幺儿混穿鞋子,倒真像普通母女间分享一般。到最后,也不知是儿子的脚气传给了娘,还是娘的脚气过给了儿子。
儿子听娘的话,本来无可厚非,可像老幺这么听娘话的,少见。
儿子二十五岁,该给儿子讨媳妇了。开过年的时候,家里年猪没杀也没卖掉,娘就对他说,结婚吧,这头猪一杀,结婚能省不少菜钱。就着这头猪,儿子就把媳妇娶回来了。老幺的媳妇是个心软嘴笨的老实人,三个儿媳中,就属她最没脾气。嫁过来之后,还没分家,老大老二媳妇都在外面上班,家里就娘一个人洗衣做饭带孙子还要干农活,老三媳妇舍不得,辞了工作,在家帮娘做事。娘脾气急,有时候急起来对她又叫又骂,她也是笑笑。难过得很了,就哭一场,第二天照样起大早把早饭烧在锅里,再去河边把一大家的衣服洗了。
后来媳妇自己做了娘,常对自己的女儿说,奶奶不容易,真的不容易。说着还要再哭一场,是真的舍不得。
娘自己盼着生个女儿,结果直到老幺媳妇的第二胎才生出个女娃娃。小孙女刚生出来的时候长得又瘦又丑,脾气还不好,在婴儿中属于极难安抚的。老幺对这个女儿是千宠万爱,慢慢长大越长越好看,安静懂事又认真学习,老两口这才越发喜爱。
六年前,小孙女高考考了高分,老爷子心事了却,早早地走了。娘突然间空了下来,肉眼可见的迅速消瘦。常常独自搬了小板凳坐在巷子里,一哭就哭一下午,全不见当年女强人的气势。但最先发现娘不好的,是小孙女。
娘过惯了节俭的日子,平日里饭食从不浪费自不必说,就连洗脚也最好两个人一起,尤其小孙女放寒假回来了,两人一起泡泡脚,然后暖和和地窝在床上看电视。娘会准备一个暖水瓶,边泡边往里面添水,那天却好像突然失力,手抖得怎么也拿不稳水瓶,摔碎了水瓶,银色的瓶胆碎片铺了一地。
自此,娘被确诊为脑萎缩,也就是老年痴呆症。伴随着高血糖,娘消瘦地厉害,开始更加易怒、暴躁。人人都说这病现在没法儿治,医生也束手无策,开了镇静的药让娘吃着。娘终于不再发怒,不再哭泣,不再叫骂,也不再认人。
娘走的时候,左腿、右股骨、右肩、左手腕,共四处骨折,左腿的钢钉由于长期坐轮椅,又瘦的厉害,已经戳肉了。
娘的葬礼很风光,来的老人无一不喟叹娘的好福气,又暗恨自家儿子不争气,自己身后怕是无法这么风光。然而什么才是好福气呢?能活着难道不才是福气吗?
“咣当—”一声,一阵大风吹开了厨房的门,三人停下吃饭的动作,脚下脚气却痒的越发厉害。
“是娘回来吃饭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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